四川省行業資訊
成都高新區的小伙伴抓緊時間看過來,成都高新區第二批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援助因疫情經營困難的會展業”政策條款申報開始了,不看肯定后悔喲。按照《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成都高新區關于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關于印發<成都高新區關于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4項條款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開展第二批“援助因疫情經營困難的會展業”政策條款申報及審核工作,小編已經為你們整理了相關的信息,四川省(成都市、綿陽市、自貢市、攀枝花市、瀘州市、德陽市、廣元市、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資陽市、宜賓市、南充市、達州市、雅安市、廣安市、巴中市、眉山市、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涼山彝族自治州)符合條件想申報或者對此有疑問的歡迎致電小編,免費解疑答惑,速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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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可根據支持政策及實施細則要求,結合實際情況于11月17日9:00—11月27日17:00期間進行申報,超出申報時間,不予受理。
二、申報流程
符合相關獎勵(補貼)的申報主體,登錄“成都高新區企業服務網”,點擊“政策通—政策申報”進行線上申報,按照“申報指南”上傳電子版材料。具體流程如下。
(一)登錄賬號。
已注冊“高新通”賬號的企業,可直接登錄“高新通”進入“政策通”頁面,點擊下方“最新申報”;未注冊賬號的企業,須先完成“個人賬號注冊”及“綁定企業”相關操作(可通過點擊“高新通”網頁右側“智能客服”,輸入“個人賬號注冊”或“綁定企業”查詢相關操作指南)。
(二)點擊申報。
點擊“最新申報”或“更多選項”進行查看“延期或取消展會活動的補貼(第二批次)”、“會議型酒店企業補貼(第二批次)”政策事項,點擊“立即申報”。
(三)填報資料。
按要求填寫基本信息,并下載申報資料模板,補充完善后蓋章上傳。
成都高新區關于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決策部署,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幫助市場主體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幫助困難行業渡過難關,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結合成都高新區實際,進一步加大惠企紓困力度,落實助企惠企措施,具體政策如下。
一、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第一條 減輕企業疫情防控成本。對2023年以來成都高新區各街道、各部門統一組織的企業定期核酸檢測(含人員、環境),聘請資質機構開展企業環境(含貨物)消殺,由區級財政對核酸檢測、消殺費用予以全額保障。
第二條 減免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房租。承租區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用于生產經營的非國有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租金減免按照成都市有關政策執行。
二、幫助企業穩崗引才
第三條助力企業穩崗引才。落實國家對不裁員、少裁員的服務業企業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具體按成都市有關政策執行。組織有需求的企業參加“線上”“線下”招聘會,針對用工需求較大的行業、或有特殊技能要求的高技術人才崗位,分類開設免費專場招聘會。
三、加大企業融資紓困
第四條降低企業貸款成本。鼓勵企業通過多種渠道方式融資,對獲得貸款、以債券融資、租賃融資的中小微企業,按照同期LPR的20%—50%給予融資成本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50萬元。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各行業主管部門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能力,更多發放信用貸款。
四、援助企業穩定運營
第五條援助因疫情管控歇業的市場主體。對2023年以來納入封管控的市場主體,經所屬街道審核后,給予每戶最高1萬元扶持。對響應疫情管控要求,主動歇業的室內密閉性公共場所經營主體,經所屬街道審核后,給予每戶最高1萬元扶持。
第六條 援助受疫情制約明顯的商貿業。幫扶以接觸式、聚集性等為特征的商貿服務業紓困解難,促進重點企業復蘇發展,對2023年在庫的限額以上住宿業、餐飲業、零售業企業和在地經營的購物中心、百貨店和大中型超市等,給予每戶10萬元扶持。
第七條援助因疫情經營困難的會展業。對2023年以來因突發疫情影響導致其展覽業務收入同比下降50%以上的專業展覽場館企業,按照展覽業務同比營業收入下降部分的2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已在成都高新區備案的展會活動,因突發疫情延期或取消的,按照延期2萬元/場,取消5萬元/場給予專業展覽場館企業補貼。對2023年以來因突發疫情影響導致已備案的大中型會議活動延期或取消的會議型酒店企業,延期的會議按其場地收入的30%給予企業補貼,單筆不超過1萬元;取消的會議按其場地收入的50%給予企業補貼,單筆不超過2萬元。
五、加強企業服務保障
第八條積極加快政策落地落實。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全面落實國家、四川省、成都市稅費減免等普惠性扶持政策,加快實施細則落地,加快涉企專項資金執行進度,確保有效傳導至市場主體,緩解企業資金周轉困難,助力企業恢復發
展。
第九條提供便捷專業公共法律服務。面向轄區企(事)業單位和員工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為有實際需要的中小微企業在注冊、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法律事務問題提供個案性法律服務。
第十條 提供專業高效精準企業服務。全力推進營商環境十大改革任務落地落實,全面提升“高新通”企業服務水平,聚焦需要重點關注的企業,協調解決企業訴求和問題,擴大政策免審即享范圍,確保政策精準直達。
六、附則
國家、四川省和成都市有其他支持市場主體紓難解困健康發展相關政策措施,成都高新區遵照執行。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最大力度支持企業發展。各條款牽頭責任單位,出臺具體實施細則。
本政策措施由成都高新區經濟運行局負責解釋。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6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級文件或者本措施具體條文中對相關政策的執行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成都高新區關于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4項條款實施細則
第四條“降低企業貸款成本”實施細則
一、支持政策及依據
《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成都高新區關于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高管辦發〔2023〕25號)第四條降低企業貸款成本:鼓勵企業通過多種渠道方式融資,對獲得貸款、以債券融資、租賃融資的中小微企業,按照同期LPR的20%-50%給予融資成本補
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50萬元。
二、支持對象
(一)工商、稅務關系均在成都高新區、依規履行統計報表義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主營業務不屬于國家明確限制和淘汰的產業領域的企業可享受本政策意見各條款支持。
(二)申報單位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無不良信用記錄,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近三年未發生安全生產和環境污染重大事故。
三、申報標準
(一)支持方向1貸款利息和擔保費補貼
對獲得貸款的中小微企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實際發生擔保費的20%以及融資服務平臺服務費的100%,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其中,對獲得“蓉易貸”的白名單企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實際發生擔保費的25%,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對獲得貸款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實際發生擔保費的30%以及融資服務平臺服務費的100%,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對獲得貸款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實際發生擔保費的50%以及融資服務平臺服務費的100%,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同時滿足以上兩項及以上條件的企業,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進行補貼。
(二)支持方向2.發債貼息
對以債券融資的中小微企業,按銀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
(三)支持方向3.融資租賃補貼
對以租賃融資的中小微企業,按銀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給予企業最高20萬元補貼。
四、申報條件
(一)支持方向1.貸款利息和擔保費補貼
1.獲得貸款的中小微企業是指獲得銀行貸款、小額貸款公司貸款的中小微企業。
2.所獲得的貸款需為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為委托貸款。
3.同一授信項下只能申報一筆貸款。企業在單一銀行1年內有多筆貸款,且屬于非同一授信項下貸款的,需提供銀行開具多筆貸款為非同一授信項下的證明。
4.對獲得小額貸款公司貸款的企業,發放貸款的小額貸款公司需工商、稅收關系在成都高新區。
5.所獲得的貸款需已結清。
6.融資服務平臺服務費為成都高新區盈創動力平臺幫助企業獲得成都高新區政策性貸款產品“股債通”“高知貸”收取的融資服務費用。
(二)支持方向
2.發債貼息
1.發行債券的中小微企業屬于非金融行業。
2.發行債券的主體需為企業本身。
(三)支持方向3.融資租賃補貼
以融資租賃方式獲得融資的中小微企業。
五、申報材料
(一)支持方向1.貸款利息和擔保費補貼
1.申請報告;
2.誠信申報承諾書;
3.營業執照;
4.完稅證明;
5.人民銀行企業征信報告;
6.貸款合同及借款憑證、還款憑證;
7.支付貸款利息的清單及憑證;
8.擔保合同和擔保費發票(如有);
9.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證書(如有);
10.中小微企業聲明(政策性信貸產品企業可不提供)。
(二)支持方向
2.發債貼息
1.申請報告;
2.誠信申報承諾書;
3.營業執照;
4.完稅證明;
5.人民銀行企業征信報告;
6.企業與中介機構的發債合同及資金到賬憑證;
7.相關部門批準發債證明材料;
8.支付利息的清單及憑證;
9.擔保合同和擔保費發票;
10.中小微企業聲明。
(三)支持方向
3.融資租賃補貼
1.申請報告;
2.誠信申報承諾書;
3.營業執照;
4.完稅證明;
5.人民銀行企業征信報告;
6.融資租賃合同及履行憑證
7.支付融資成本費用的清單明細及憑證。
8.中小微企業聲明。
六、申報流程
(一)在指定的申報系統中進行申報;
(二)項目內部審核;
(三)收到審批通過通知后,在申報系統內確認審批金
額;
(四) 資金撥付及后續監管。
八、有關說明
(一)凡不按照《成都高新區關于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及本實施細則的要求,采取欺騙、瞞報等手段進行騙補的申報主體,一經查實,將由相關部門追回所給予的全部獎勵或扶持資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本實施細則有效期同《成都高新區關于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在執行過程中若遇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調整或新出臺相關政策,則以國家、省、市新出臺政策為準。
(三)本實施細則作為《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優化產業服務促進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修訂)》中第九條“支持企業多渠道融資”相關政策條款的追溯,具體內容以本實施細則為準。
(四)本細則涉及財政資金由科技人才局會同相關財政部門共同做好專項監督與績效評價,獲得成都高新區財政資金支持的單位需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第五條“援助因疫情管控歇業的市場主體”實施細則
一、條款內容
《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成都高新區關于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高管辦發〔2023〕25號)第五條援助因疫情管控歇業的市場主體:對2023年以來納入封管控的市場主體,經所屬街道審核后,給予每戶最高1萬元扶持。響應疫情管控要求,主動歇業的室內密閉性公共場所經營主體,經所屬街道審核后,給予每戶最高1萬元扶持。
二、申報條件
(一)支持對象
1.登記注冊在高新區,且實際經營門店或辦公場所位于成都高新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各街道辦事處發布通告確認的封控區、管控區內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時間自2023年1月1日起)。
2.登記注冊在高新區,且實際經營門店位于成都高新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各街道辦事處發布公告要求主動暫時歇業的密閉性公共場所經營主體,經營主體為
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時間自2023年1月1日起)。
3.被“成都信用”公眾網列入黑名單的不予支持。
(二)支持范圍
1.登記注冊在高新區,并在項目申報前已恢復正常經營且積極配合做好防疫工作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機關為四川省、成都市市場監管部門,但注冊地在高新區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同樣適用。
2.對因疫情影響封管控或暫時歇業1—7天(含7天)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2000扶持。
3.對因疫情影響封管控或暫時歇業7—14天(含14天)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4000元扶持。
4.對因疫情影響封管控或暫時歇業14—21天(含21天)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7000扶持。
4.對因疫情影響封管控或暫時歇業超過21天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10000元扶持。
5.被多次封管控、暫停歇業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多次申請,累計扶持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0元。
三、申報流程
(一)申報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個體工商戶若無公章,則由經營者簽名、按手印,下同);
2.門店房產證或租賃合同或租賃憑證的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4.收款賬戶說明(需加蓋公章);
5.門店照片(需包含招牌名稱和門牌號);
6.誠信申報承諾書(需加蓋公章)。
(二)申報方式
符合相關獎勵(補貼)的申報主體,自通知日起5日內登錄“成都高新企業服務”微信公眾號,按照“申報指南”上傳電子版材料,同步準備原始材料備查。
(三)申報程序
1.初審。屬地社區通過現場走訪、歷史資料核查、線上資料核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初審,出具初審意見后報屬地街道。
2.審核。屬地街道進行審核,出具評審意見后,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個體工商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最終建議支持名單報成都高新區經濟運行局備案。
3.實施。成都高新區經濟運行局備案后統一報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審批,成都高新區財政金融局根據審批意見撥付至各街道進行兌現。
四、申報時間
根據疫情發生時間進行申報,具體以“成都高新企業服務”微信公眾號通知日期為準。
五、有關說明
(一)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擁有多家門店的、一個門店擁有多個營業執照的,按照一家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標準扶持;營業執照上的成立日期須在發布封管控、暫停歇業通知日期
之前。
(二)本政策條款與省、市政策條款可重復享受。政策執行期間,與省、市有關政策類似,且由本級財政負擔的,
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最大力度支持市場主體發展。
(三)成都高新區經濟運行局、財政部門、各街道共同實施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不定期接受專項檢查,并按照預算績效管理的相關要求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四)申報主體應履行主體責任,凡不按照《成都高新區關于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及本實施細則的要求,采取欺騙、瞞報等手段進行騙補的申報主體,一經查實,將由相關部門追回所給予的全部獎勵或扶持資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本實施細則有效期同《成都高新區關于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在執行過程中若遇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調整或新
出臺相關政策,則以國家、省、市新出臺政策為準。
(六)本實施細則各未盡事宜和爭議事項由成都高新區經濟運行局會同相關街道負責解釋。
第六條“援助受疫情制約明顯的商貿業”實施細則
一、支持政策及依據
《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成都高新區關于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高管辦發〔2023〕25號)第六條援助受疫情制約明顯的商貿業:幫扶以接觸式、聚集性等為特征的商貿服務業紓困解難,促進重點企業復蘇發展,對2023年在庫的限額以上住宿業、餐飲業、零售業企業和在地經營的購物中心、百貨店和大中
型超市等,給予每戶10萬元扶持。
二、支持對象
(一)限額以上住宿業、餐飲業、零售業企業(企業登
記注冊地、稅收解繳關系和統計關系須在成都高新區)。
(二)購物中心、百貨店和大中型超市(實際經營地須
在成都高新區)的實際運營(管理)主體。
(三)被“成都信用”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信用信息
的市場主體不予支持。
(四)企業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嚴格落實企業健康管理制度,主動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屬地街道開展商貿流通發展和管理工作,近三年未發現安全
生產和環境污染等重大事故。
三、支持范圍
(一)納入統計的限額以上住宿業、餐飲業、零售業企業(2023年已履行國家聯網直報平臺統計報表報送義務)。
(二)符合中國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中零售業態分類標準(GB/T18106-2021)(附件1)的購物中心、百貨店和大中型超市(2023年在成都高新區內已投入運營)。
(三)同一主體當年通過其它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得同類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支持。
(四)在本實施細則范圍內,同一主體不得重復享受。
四、支持標準
每戶給予10萬元扶持。
五、支持原則
堅持最大溫度支持企業紓難解困,原則上2023年7月組織申報一次,審核通過后分別在資金預算下達后和2023年12月按50%、50%的比例分兩次撥付兌現。
六、申報材料
(一)限額以上住宿業、餐飲業、零售業企業。通過“免
申即享”方式,無須企業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二)購物中心、百貨店和大中型超市
1.資金申請報告。包含但不限于申報主體基本情況、申報方向類別(購物中心、百貨店或大中型超市)、詳細地址、開業時間、營業面積、運營主體、業態構成、服務功能、申請獎勵金額等內容,附相關自證材料,并加蓋公章;
2.運營(管理)主體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經營場所租賃合同等);
3.企業承諾書;
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副本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七、申報受理
企業按要求提交申請后,由成都高新區經濟運行局會同生物產業局、市場監管局、交子金融商務局、財政金融局、相關街道辦事處等單位聯合組織評審。
八、有關說明
(一)凡不按照《成都高新區關于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及本實施細則的要求,采取欺騙、瞞報等手段進行騙補的申報主體,一經查實,將由相關部門追回所給予的全部獎勵或扶持資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一期間,符合省、市、區有關政策的扶持獎勵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最大力度支持企業發展。
(二)本實施細則有效期同《成都高新區關于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成高管辦發〔2023〕25號)。在執行過程中若遇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調整或新出臺相關
政策,則以國家、省、市新出臺政策為準。
(三)成都高新區經濟運行局將會同財政部門共同實施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獲得成都高新區財政扶持資金支持
的單位需配合做好資金績效評價工作,按要求接受專項檢查。
第七條“援助因疫情經營困難的會展業”實施細則
一、條款內容
(一)對2023年以來因突發疫情影響導致其展覽業務收入同比下降50%以上的專業展覽場館企業,按照展覽業務同比營業收入下降部分的2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已在成都高新區備案的展會活動,因突發疫情延期或取消的,按照延期2萬元/場,取消5萬元/場給予專業展覽場館企業補貼。
(二)對2023年以來因突發疫情影響導致已備案的大中型會議活動延期或取消的會議型酒店企業,延期的會議按其場地收入的30%給予企業補貼,單筆不超過1萬元;取消的會議按其場地收入的50%給予企業補貼,單筆不超過2萬元。
二、支持對象
(一)登記注冊、稅務關系均在高新區、依規履行統計報表義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主營業務不屬于國家明確限定和淘汰的產業領域的專業展覽場館企業和具備舉辦大中
型活動能力的會議型酒店企業。
(二)申報單位中專業展覽場館企業申報本政策條款須滿足2023年以來因突發疫情影響導致其展覽業務收入同比
下降50%以上,或2023年以來已在成都高新區備案的展會活動,因突發疫情延期或取消的。
(三)申報單位中會議型酒店企業申報本政策條款須滿足2023年以來因突發疫情影響導致已備案的大中型會議活動延期或取消,前述所稱“已備案的大中型會議活動”是指:單場活動參會人數達50人及以上并按成都高新區疫情防控要求進行報備的會議活動。
(四)申報單位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無不良信用記錄,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近三年未發生安全生產和環境污染重大事故。
(五)同一項目當年通過其他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得同類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支持。
三、申報流程及要求
符合前述“條款內容”第一項的,由項目申請單位向國際合作投服局申報;符合前述“條款內容”第二項的,由項目申請單位向屬地社區、街道辦事處申報。按照如下流程及要實施。
(一)對2023年以來因突發疫情影響導致其展覽業務收入同比下降50%以上的專業展覽場館企業,按照展覽業務同比營業收入下降部分的2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申報時間
根據疫情發生時間進行申報,具體以“成都高新區企業服
務網”通知日期為準。
2.申報方式
符合相關獎勵(補貼)的申報主體,自通知日起15日內登錄“成都高新區企業服務網”,點擊“政策通—政策申報”進行線上申報,按照“申報指南”上傳電子版材料,同步準備原始材料。3.提交資料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
(2)2021年、2023年同期展覽業務相關專項審計報告(需要對收入完整性、真實性進行核實,并說明同期收入,
收入下降金額及幅度等、帶防偽標識);
(3)承諾書;
(4)其他佐證資料。
4.申報要求
申報資料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后報送成都高新
區國際合作和投資服務局。咨詢電話:82829798
(二)對已在高新區備案的展會活動,因突發疫情延期或取消的,按照延期2萬元/場,取消5萬元/場給予專業展
覽場館企業補貼。
1.申報時間
根據疫情發生時間進行申報,具體以“成都高新區企業服
務網”通知日期為準。
2.申報方式
符合相關獎勵(補貼)的申報主體,自通知日起15日
內登錄“成都高新區企業服務網”,點擊“政策通—政策申報”進行線上申報,按照“申報指南”上傳電子版材料,同步準備原始材料。
3.提交資料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
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
(2)展會備案通知書復印件;
(3)展會主辦單位出具的延期或取消公告;
(4)展會場地租賃合同;
(5)訂金或定金退款憑證、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等;
(6)承諾書;
(7)其他佐證資料(媒體報道清單、鏈接及截圖、展
區規劃圖及現場照片、排班表等)。
4.申報要求
申報資料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后報送成都高新區國際合作和投資服務局。咨詢電話:82829798
(三)對2023年以來因突發疫情影響導致其已備案的大中型會議活動延期或取消的會議型酒店企業,延期的會議按其場地收入的30%給予補貼,單筆不超過1萬元;取消的會議按其場地收入的50%給予補貼,單筆不超過2萬元。
1.申報時間
根據疫情發生時間進行申報,具體以“成都高新區企業服務網”通知日期為準。
2.申報方式
符合相關獎勵(補貼)的申報主體,自通知日起15日內登錄“成都高新區企業服務網”,點擊“政策通—政策申報”進行線上申報,按照“申報指南”上傳電子版材料,同步準備原始材料備查。
3.提交資料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
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
(2)會議場地租賃合同;
(3)會議活動相關備案資料;
(4)訂金或定金退款憑證、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等;
(5)承諾書;
(6)其他佐證資料(證明酒店會議室面積的平面圖、
延期舉辦的會議提供簽到冊,現場照片、社會面管控通告、
風險提示函等)。
4.申報流程
(1)初審。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按要求將資料報送屬
地社區初審。屬地社區出具書面初審意見后報屬地街道審核。
(2)審核。屬地街道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后,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最終支持名單
報成都高新區國際合作和投資服務局備案。
(3)實施。成都高新區國際合作和投資服務局備案后統一報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審批,成都高新區財政金融局根據
審批意見撥付至各街道進行兌現。
四、有關說明
(一)成都高新區國際合作和投資服務局、財政部門共同實施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建立項目資金協調機制,不定期對企業政策兌現資金的使用情況進
行專項檢查。
(二)凡不按照《成都高新區關于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及本實施細則的要求,采取欺騙、瞞報等手段進行騙補的申報單位,一經查實,將由相關部門追回所給予的全部扶持資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本實施細則有效期同《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成都高新區關于促進市場主體穩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執行期間,與省、市有關政策類似,且由本級財政負擔的,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最大力度支持市場主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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