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按照《合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補充遴選合肥市市級成品糧儲備承儲企業的通知》(合發改儲備函〔2022〕113號)要求,經企業申報、初審推薦、信用審查、審核遴選,現將符合條件的承儲企業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11月8日—11月14日。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與市發改委糧食儲備處、駐委紀檢監察組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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