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疑難解答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二)2017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包括已更名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提出認定申請。
(三)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此為新增)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取消5年以上獨占許可方式)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目錄變更為先進制造與自動化目錄)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取消大專以上科技人員需占職工總數的30%以上)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原為6%)
2. *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此為新增)
注意: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三、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申請書封皮,知識產權相關材料,企業人員相關材料,研發項目相關材料等;
3.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相關材料,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
4.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證明材料,國家或行業標準證明材料;
5.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相關附表),其他附件材料。
項目申報免費咨詢熱線:0551-65300044 15855155532
咨詢Q Q:288102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