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項目疑難解答
獎勵補助政策:根據長豐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豐縣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長政〔2018〕27號文件規定:對新認定的市級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給予10萬元1次性獎補。本次申請主要為貫徹落實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合發〔2019〕4號)文件精神,加快完善我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引導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不斷提高集聚服務資源的能力、完善服務功能,現就開展2019年度合肥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推薦及復評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肥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按照自愿的原則進行申報,請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按照《合肥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和管理辦法》(合經信中〔2019〕246號)要求,對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推薦申報市級示范平臺,并對2014-2016年已被認定的市級示范平臺進行復評(名單見附件)。 二、此次參加復評的市級示范平臺與新申報市級示范平臺所需的材料一致,具體參照《合肥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和管理辦法》中的第七條規定和附件內容。 三、請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高度重視,按照認定要求,嚴格把關、實地核查、認真審核、擇優推薦,并于9月13日下班前將推薦文件、現場核查報告(均需加蓋公章)和平臺申報(復評)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一式三份,加蓋被推薦單位公章)等資料報送至市經信局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處,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為2019合肥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條件要求政策內容,更多咨詢熱線:18755196600專業導師解疑答惑。2019年合肥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推薦及復評工作條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