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項目疑難解答
對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項目,大部分企業都比較陌生,其實,很多企業都可以申報,例如采取文字、圖片、音像、多媒體等方式,收集整理項目的歷史文獻與實物、與高校、專家廣泛聯系,整體收納社會各層面的非遺研究成果,建立非遺學術數據庫,為非遺保護、傳承與發展提供理論支撐。扶持設立非遺傳承基地、專題博物館、展示館(廳)、傳統工藝工作站等非遺傳承體驗場所。等等均可以開展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的申報,如何評定,企業不確認沒有關系,可以咨詢:198 5510 8681
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申報條件:
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非遺保護中心,由省文化和旅游廳認定的非遺傳習基地(傳習所)、非遺教育傳習基地,省級非遺項目保護單位均可申報。所申報的項目應為正在實施的項目,或2023年度能正式啟動且兩年內可實施完成的項目。
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申報要求:
(一)科學設計,編制項目規劃
各市(省直管縣)文化和旅游局及省屬有關單位要對經費申報工作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區非遺保護工作實際,參照資金申報單位執行能力,遴選操作性強,具有長遠實效的項目,指導資金申報單位科學制定績效目標和實施方案,編寫申報材料。每個項目申報補助額度原則上不*過50萬元。
(二)突出重點,確定優先項目
要區分輕重緩急,對申報項目進行合理排序。符合以下條件的項目應優先排序:
1. 急需開展搶救性保護的瀕危項目,如項目傳承鏈條幾近斷裂、傳承人年老體弱等;
2. 具有較為科學完善的傳承保護年度計劃,并已著手實施,取得一定成效的項目;
3. 具有重要文化價值的項目、與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契合度高的項目。
(三)規范操作,加強審核管理
各市(省直管縣)文化和旅游局及省屬有關單位要對資金申報單位加強指導,按照《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嚴格審核申報經費的開支范圍,做到支出事項明確清晰、資金測算合理正確;主動與市級財政部門溝通,及時跟蹤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加強對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非遺保護補助經費不得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單位人員工資或福利、以營利為目的的生產經營以及其他與非遺保護傳承無關的費用支出。凡*出規定支出范圍的事項一律不得納入補助經費預算。 近3年內未完成省級非遺保護專項資金補助項目的單位,不得再次申報。
各單位遞交的申報材料要真實、合法、齊全、清晰。材料不齊不清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