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疑難解答
六安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時間一般為每年組織1次,2019年至今未出通知(2018年為12月初)。參考時間將近,六安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條件和評價標準有必要提前了解。
六安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兩年以上,上一年度年銷售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近兩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
2、企業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我市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
3、企業已建立技術中心并有專門的機構與人員配置。
4、企業領導層重視技術創新工作,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和創新意識,能為技術中心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
5、企業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和試制條件,有較強的科技研發投入能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全市同行業中處于先進地位。
6、企業技術中心擁有知識結構合理的技術人才隊伍,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7、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具有穩定的產學研合作機制,建立了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8、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100萬元;專職從事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10人;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200萬元;
9、企業兩年內未發生下列情況:重大質量、安全、嚴重環境污染事故或因涉稅違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安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標準
六安市經信局或委托符合條件的中介評估機構對上報的復評材料及相關情況進行核查,并按照《六安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計算、分析,得出評價結果。核查方式包括函詢、召開核查會和實地核查等。
評價結果分為優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1、評價得分80分及以上為優良;
2、評價得分65分(含65分)至80分之間為合格;
3、評價得分60分(含60分)至65分之間為基本合格;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評價為不合格。
①評價得分低于60分;
②連續兩次評價為基本合格;
③逾期不上報復評材料的企業技術中心;
④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三項指標中任何一項低于規定標準。
新認定的六安市企業技術中心,可以享受政策給與規定獎勵,同時對評價結果為優良的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表彰,并按照省有關規定,優先推薦申請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好處多多,準備需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