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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級示范物流園區申報條件你知道嗎?安徽省級示范物流園區每年認定1次,2019年第三批申報已結束。進入2020年,該項目仍將繼續,提前了解申報條件、申報程序,才能有的放矢。
安徽省級示范物流園區申報條件
1、基本要求:園區應具有較好的區位及交通條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物流業發展規劃、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等。園區已制定發展規劃。
2、運營要求:開業運營滿1年或以上,具有獨立運營的物流園區管理機構。
3、園區收入:全部入駐企業物流業務年收入5億元以上,年營業收入*過1億元的物流企業不少于1家。
4、實際占地面積≥300畝。
5、物流運營面積占比≥60%、
6、倉儲面積≥ 10萬平方米(其中,庫房倉儲面積≥5萬平方米)
7、具有門戶網站、信息管理和服務平臺等,可以提供車輛進出管理、運營和統計等服務,平臺網頁級別(PR值)≥1.0。
8、可以提供停車、住宿、餐飲、加油(加氣、充電)、修理、物業、安保等配套服務,以及工商、稅務、金融、保險等政務和商務服務。
安徽省級示范物流園區申報程序
1、編制申報材料。市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和地方行業協會做好示范物流園區的組織申報工作,指導有意向的物流園區編制申報材料,并將推薦的物流園區名單和申報材料報送到省政務服務中心省發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具體申報材料要求由安徽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另行通知)。
2、評審公示。安徽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組建專家評審組,建立園區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制定相關標準和規則,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對申報園區進行綜合評價,提出示范物流園區推薦名單,由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審核后,在安徽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網站進行公示。
3、公布示范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聯合發布示范物流園區名單。
安徽省級示范物流園區申報工作由安徽省發改委、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和安徽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聯合組織推動,且對各城市在一級或二級物流園區布局上進行限額申報,因此準備宜早不宜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