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項目疑難解答
所稱工藝美術大師,系指獲得中國工藝美術大師和安徽省工藝美術大師稱號的淮南市工藝美術工作者。
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工作室,采取專家評審與政府認定相結合的方式取得,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經信委)頒發證書、授予匾牌,并向社會公布。統一稱為“淮南市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工作室”(以下簡稱“大師示范工作室”)。
淮南市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工作室認定申報條件及申報要求:
(一)工作室主持人具備中國或安徽省工藝美術大師稱號,身體健康,能夠堅持設計創作實踐。
(二)在安徽省境內依法注冊或登記,主要從事能夠促進工藝美術繁榮發展的工藝美術創作的主體,工作室須在淮南市境內開展工作,并正常運營3年以上。
(三)能夠以師帶徒的方式開展工作,有合理的人才傳承梯隊,有3名以上相對固定的傳承人。
(四)有較完善的創作、設計和作品展示條件,工作室內大師有獨立的創作空間,大師示范工作室一般不小于100㎡。
(五)工作室主持人及傳承人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業精神,有一定的藝術理論基礎和藝術創作經驗,德藝雙馨,無不良信譽記錄。
(六)大師本人及代表作品獲得省級以上政府部門舉辦(含授權舉辦)有關活動的獎項或表彰。
認定程序
大師示范工作室的認定,按自愿申報、縣區(園區)推薦、專家評審、社會公示、認定授牌的程序進行。
(一)自愿申報:申報主體在規定時間內將申報材料經單位同意后報工作室注冊地縣區(園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二)縣區推薦:各縣區(園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查申報材料并擇優推薦上報。
(三)專家評審:市經信委組建專家評審委員會,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須先報市經信委審核同意。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對申報人作品成果、工作環境、人員隊伍和制度建設等情況,采取審閱材料和必要的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評議,提出推薦入選名單。
(四)社會公示:推薦入選名單經市經信委審定后,在市經信委網站上向社會公示七天。
(五)認定授牌:對公示無異議的,由市經信委批準后公布,并頒發證書、匾牌。
申報大師示范工作室,須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工作室申報表;
(二)大師工作室注冊登記證照復印件;
(三)工藝美術大師與傳承人確立帶教關系有關證明;
(四)中國工藝美術大師或安徽省工藝美術大師證書復印件;
(五)大師本人獲得榮譽稱號情況、作品獲獎情況及被博物館收藏情況。
考核評估:
(一)市經信委每年組織對示范工作室運行情況考核評估1次。
(二)考核評估為優良的,由市經信委組織經驗交流。未能通過考核評估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證書、匾牌。
第十條 考核評估內容:
(一)工藝水平。主要包括創作成果、藝術特色,大師的社會影響和學術地位,新工藝新材料研發等方面。
(二)工作室建設。主要包括大師在工作室工作時間保持,管理制度,資料整理,傳承培養計劃和效果,工作室人員和條件配備,藝術推廣和交流等方面。
(三)發展條件。主要包括單位支持程度,經費來源及使用合理性等方面。
以上為淮南市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工作室認定申報條件及申報要求內容,淮南市咨詢熱線:1875519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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