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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合政〔2016〕93號),市經信委將會同市發改委、質監局開展
合肥市2018年光伏產品推廣發布(第2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8年合肥市光伏產品推廣發布申報對象
從事光伏組件、逆變器、匯流箱、建筑用光伏構件、儲能產品生產,在合肥市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
二、2018年合肥市光伏產品推廣發布申報條件及材料要求
(一)2018年合肥市光伏產品推廣發布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應具備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等認證。
2.所申報產品應通過相關機構檢測或認證,同時滿足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18年本)規定的轉化率和質量要求,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硅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6%和16.8%;硅基、銅銦鎵硒、碲化鎘及其他薄膜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8%、13%、12%、10%;含變壓器型的光伏逆變器中國加權效率不得低于96%,不含變壓器型的光伏逆變器中國加權效率不得低于98%(單相二級拓撲結構的光伏逆變器相關指標分別不低于94.5%和96.8%),微型逆變器相關指標分別不低于94.3%和95.5%。
3.光伏構件產品還須滿足行業標準《建筑用光伏構件通用技術要求》(JG/T 492--2016)或國家標準要求。
(二)2018年合肥市光伏產品推廣發布申報材料
1.新申報企業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申請表;
(2)申報單位法人資格證件。包括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副本、年度納稅申報表(完稅證明)、年度社保繳納表、財務報告,以及質量、環境管理體系等證書;
(3)申報產品相關認證材料。包括能體現申報產品型號、性能、規格、技術參數的認證證書或第三方專業檢測機構提供的產品檢測報告,產品在肥項目中的已使用情況證明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申報產品關鍵原料(組件產品提供電池片,逆變器和匯流箱提供斷路器,儲能產品提供電芯)采購合同、發票,企業用電量證明等;
2.已納入2018年第1批《合肥市光伏產品推廣目錄》企業,提交企業申請表、申報產品的檢測或認證報告。
三、2018年合肥市光伏產品推廣發布相關要求
申報企業將申報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及時提交至所在地經信部門。各地經信部門根據相關要求認真審核新申報企業申請材料,嚴格對生產場地、設備進行現場核實,對初審符合條件的,在企業申報表上蓋章確認。初審符合條件的企業于9月17日前將材料上報市經信委(市政務中心B座1410室)。市經信委將按照相關規定會同市發改委、質檢局聯合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公示發布。
以上關于2018年合肥市光伏產品推廣發布(第2批)申報具體要求條件,由于時間有限,請合肥市企業做好準備。問題熱線:0551-65300044或加18755196600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