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疑難解答
國家嚴格監督專利質量提升,本月也發了新規定:一位專利代理人每年名下代理案件不得*過500件,以防濫竽充數專利案件的出現,我們代理所的所長也表態要嚴格遵守規定,要求代理老師們要多注重企業技術創新點和撰寫的質量,避免出現非正常申請案件出現,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企業找我們做專利還是比較有保護的。
另外有個*大喜訊帶個大家:專利費用減緩備案新規: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關于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調整了專利收費減繳條件。將《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可以申請減繳專利收費的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條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調整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萬元)的個人;由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的企業,調整為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的企業。
這樣一來我們有更多的企業申報專利可以辦理費減備案,享受費用減免,手上暫時還沒遞交的專利案件,我們也有一一提前通知客戶,看能不能滿足新的費減條件,有些本月的案件可以滿足新的費減條件的,可以等到7月1日做備案合格后再提交,可為企業節省大部分的官費。*近已經申報了的專利,申請費不能享受費用減緩,可以在7月1日之后提供紙質費減材料,我們可以幫企業做備案,遞交費用減繳請求書申請后期授權年費的費減,可以省下大筆專利的年費官費。
專利變更后情況:專利辦理變更或轉讓的,證書已經下來的案件,變更合格后只有變更合格手續通知書文件,不會再有證書下來。
另外說明一下有的案件因補正過程中補交附圖或其他材料提交上去的,導致案件被重新確定申請日為補繳材料當天, 后面專利授權下證書,證書上的日期為重新確定的日期,不是遞交日期,交年費也是一新的日期為準!有客戶專利用做評職稱用的話,有日期限制,只能用之前下發的文件來證明原始申請日期。
很多企業在做專利時,不太明白發明人和專利權人的區別,下面簡單說明下兩者的區別:專利權人是指這件專利的專利權所有人和持有者,通俗的來說,發明人是這件專利的創造者或者貢獻人,而專利權人則更強調的是對這件專利的專利權具有*的擁有權。專利權人是專利權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統稱。即專利申請被批準時,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既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發明人指的是這個人在這件專利中,對發明創造具體實質性特點做出貢獻的人稱為發明人,發明人只能為自然人。 池州市青陽縣專利申請咨詢熱線:0551-65300518 或 1875519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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