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2024年度合肥經開區第二批青年就業見習基地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皖人社發〔2017〕54號《關于印發安徽省就業見習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提升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失業青年綜合素質和職業能力,增強就業競爭力,根據年度工作安排,結合我區實際,現將2024年度第二批區級青年就業見習基地認定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皖人社發〔2017〕54號《關于印發安徽省就業見習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提升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失業青年綜合素質和職業能力,增強就業競爭力,根據年度工作安排,結合我區實際,現將2024年度第二批區級青年就業見習基地認定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合肥經開區第二批青年就業見習基地認定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條件
(一)在我區范圍內依法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
(二)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且具有發展潛力和規模,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并對就業見習工作有積極性;
(三)能持續提供一定數量且適合畢業兩年內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或16-24歲失業青年見習的崗位。每年提供的就業見習崗位不得少于15個;
(四)見習崗位到崗率須達到65%(到崗率=到崗人數÷崗位開發數x 100%),若當年到崗率不達標,取消下一年度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資格;
(五)能按要求對見習人員進行有效管理。有專門的見習指導老師,完備的見習管理制度、見習計劃和考核制度;
(六)能按規定提供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助、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基本保障;
(七)見習畢業生見習期滿錄用率不低于50%,見習基地為機關事業單位的留用見習畢業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八)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措施。
二、申報材料
(一)區級青年就業見習基地申請報告;
(二)《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青年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附件1);
(三)《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青年就業見習崗位年度計劃表》(附件2);
(四)就業見習基地工作實施方案;
(五)單位簡介,包括:主導產品、經濟規模、人力資源狀況等;
(六)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三、申報認定程序
由用人單位向區人力資源中心申報,對通過資料審核的單位,區人力資源中心將對見習場所、管理制度、培訓條件、師資配備等進行考察評估,提出審核意見;對經審核認定具備就業見習條件的單位,經區人事勞動局審批認定、社會公示后,予以授牌。
四、申報時間
2024年6月4日至6月12日。
五、申報地址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門路80號中國合肥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5號樓二樓人力資源中心15號窗口。
合肥經開區第二批青年就業見習基地認定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條件
(一)在我區范圍內依法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
(二)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且具有發展潛力和規模,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并對就業見習工作有積極性;
(三)能持續提供一定數量且適合畢業兩年內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或16-24歲失業青年見習的崗位。每年提供的就業見習崗位不得少于15個;
(四)見習崗位到崗率須達到65%(到崗率=到崗人數÷崗位開發數x 100%),若當年到崗率不達標,取消下一年度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資格;
(五)能按要求對見習人員進行有效管理。有專門的見習指導老師,完備的見習管理制度、見習計劃和考核制度;
(六)能按規定提供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助、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基本保障;
(七)見習畢業生見習期滿錄用率不低于50%,見習基地為機關事業單位的留用見習畢業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八)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措施。
二、申報材料
(一)區級青年就業見習基地申請報告;
(二)《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青年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附件1);
(三)《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青年就業見習崗位年度計劃表》(附件2);
(四)就業見習基地工作實施方案;
(五)單位簡介,包括:主導產品、經濟規模、人力資源狀況等;
(六)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三、申報認定程序
由用人單位向區人力資源中心申報,對通過資料審核的單位,區人力資源中心將對見習場所、管理制度、培訓條件、師資配備等進行考察評估,提出審核意見;對經審核認定具備就業見習條件的單位,經區人事勞動局審批認定、社會公示后,予以授牌。
四、申報時間
2024年6月4日至6月12日。
五、申報地址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門路80號中國合肥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5號樓二樓人力資源中心15號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