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合肥市服務業集聚區2023年度考核評估工作的通知
按照《合肥市發展改革委合肥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千政策實施細則(發改部分)》的通知》(合發改綜合【2023】551號)要求及政策兌現工作安排,現對我市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和發展情況開展考核評估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按照《合肥市發展改革委合肥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千政策實施細則(發改部分)》的通知》(合發改綜合【2023】551號)要求及政策兌現工作安排,現對我市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和發展情況開展考核評估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合肥市服務業集聚區考核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考評對象
對認定以來運行一年及以上的各服務業集聚區進行考核評估。省級服務業集聚示范區(含示范物流園區)、省級服務業集聚區、市級服務業集聚區分別進行考核評估
二、考評內容
按照考核評估指標(見附件1),全面評估2023年各服務業集聚區建設發展情況。
三、考評程序
按照“集聚區自評-屬地審核報送-市發改委組織審核”步驟開展。
四、有關要求
1.認真開展自評。各集聚區對照考核評估指標和自評報告大綱(見附件2),對2023年發展成效和工作推進情況等進行全面系統總結,編制集聚區發展自評報告,并附相關實證材料。2.縣區負責初審。請各縣區對轄區內集聚區提交的自評報告進行初審把關,發現問題及時退回糾正,對集聚區提交的自評報告及資料的真實性和規范性進行審核把關。
3.積極配合審核。6月中下旬,市發改委將委托第三方開展考核評估工作,包括集聚區自評材料審核和現場踏勘(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請各縣區、各集聚區高度重視,本著真實、準確、客觀的原則,抓緊做好集聚區自評工作,于6月10日(周一)下班前將請示文件(一式兩份)、集聚區自評報告(紙質四份)和自評報告電子版報送市發改委服務業處。各縣區推進集聚區工作及政策支持情況、各集聚區考評工作聯系方式隨請示文件一并報送
合肥市服務業集聚區考核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考評對象
對認定以來運行一年及以上的各服務業集聚區進行考核評估。省級服務業集聚示范區(含示范物流園區)、省級服務業集聚區、市級服務業集聚區分別進行考核評估
二、考評內容
按照考核評估指標(見附件1),全面評估2023年各服務業集聚區建設發展情況。
三、考評程序
按照“集聚區自評-屬地審核報送-市發改委組織審核”步驟開展。
四、有關要求
1.認真開展自評。各集聚區對照考核評估指標和自評報告大綱(見附件2),對2023年發展成效和工作推進情況等進行全面系統總結,編制集聚區發展自評報告,并附相關實證材料。2.縣區負責初審。請各縣區對轄區內集聚區提交的自評報告進行初審把關,發現問題及時退回糾正,對集聚區提交的自評報告及資料的真實性和規范性進行審核把關。
3.積極配合審核。6月中下旬,市發改委將委托第三方開展考核評估工作,包括集聚區自評材料審核和現場踏勘(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請各縣區、各集聚區高度重視,本著真實、準確、客觀的原則,抓緊做好集聚區自評工作,于6月10日(周一)下班前將請示文件(一式兩份)、集聚區自評報告(紙質四份)和自評報告電子版報送市發改委服務業處。各縣區推進集聚區工作及政策支持情況、各集聚區考評工作聯系方式隨請示文件一并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