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2023年度合肥市加快軟件產業發展推進軟件名城創建若干政策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合肥市加快軟件產業發展推進軟件名城創建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辦〔2023〕9號,以下簡稱《軟件政策》),根據《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加快軟件產業發展推進軟件名城創建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經信軟件〔2023〕204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現就開展2023年度軟件政策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為貫徹落實《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合肥市加快軟件產業發展推進軟件名城創建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辦〔2023〕9號,以下簡稱《軟件政策》),根據《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加快軟件產業發展推進軟件名城創建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經信軟件〔2023〕204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現就開展2023年度軟件政策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合肥市加快軟件產業發展推進軟件名城創建若干政策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主體
在合肥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軟件企業或軟件園區運營單位。其中,軟件企業是指以軟件開發或信息技術服務為主營業務,軟件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50%的企業。軟件業務的界定以工信部制定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2022版)為依據。
二、申報范圍
本次項目申報范圍為《實施細則》中的(一)鼓勵在肥投資設立軟件企業、(二)加大龍頭企業招引力度、(三)鼓勵企業提升開發服務資質、(四)鼓勵企業擴大規模。各條款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及相關表格見《實施細則》(可在市經信局網站查詢和下載)。
三、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在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中完成注冊,登錄后按照流程,于5月31日前完成項目申報,具體操作流程可參照企業用戶操作手冊。并關注審核意見,及時完善申報材料。
2.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等進行嚴格審核,并對申報項目100%實地查驗。對于申報材料不全的,通知其及時完善,對于不能完善的,不予推薦。
四、其他要求
1.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于5月15日前反饋審核人員信息表(見附件),以開通審核權限;于6月14日前完成政策項目初審工作,并將符合條件的項目行文報送至市經信局(附項目匯總表,同時發送電子)。
2.達到規模以上水平的軟件企業,未按時納入規上軟件業統計的,本政策不予支持。失信行為在有效期內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支持。
合肥市加快軟件產業發展推進軟件名城創建若干政策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主體
在合肥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軟件企業或軟件園區運營單位。其中,軟件企業是指以軟件開發或信息技術服務為主營業務,軟件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50%的企業。軟件業務的界定以工信部制定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2022版)為依據。
二、申報范圍
本次項目申報范圍為《實施細則》中的(一)鼓勵在肥投資設立軟件企業、(二)加大龍頭企業招引力度、(三)鼓勵企業提升開發服務資質、(四)鼓勵企業擴大規模。各條款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及相關表格見《實施細則》(可在市經信局網站查詢和下載)。
三、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在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中完成注冊,登錄后按照流程,于5月31日前完成項目申報,具體操作流程可參照企業用戶操作手冊。并關注審核意見,及時完善申報材料。
2.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等進行嚴格審核,并對申報項目100%實地查驗。對于申報材料不全的,通知其及時完善,對于不能完善的,不予推薦。
四、其他要求
1.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于5月15日前反饋審核人員信息表(見附件),以開通審核權限;于6月14日前完成政策項目初審工作,并將符合條件的項目行文報送至市經信局(附項目匯總表,同時發送電子)。
2.達到規模以上水平的軟件企業,未按時納入規上軟件業統計的,本政策不予支持。失信行為在有效期內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