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公開征選合肥市文旅消費券發放平臺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省更大力度發放消費券工作專班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消費券發放加快激發有潛能消費的通知》的部署,我局擬于2024年5月開展文旅消費券發放工作。現向全社會公開征選消費券發放平臺企業,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為貫徹落實省更大力度發放消費券工作專班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消費券發放加快激發有潛能消費的通知》的部署,我局擬于2024年5月開展文旅消費券發放工作。現向全社會公開征選消費券發放平臺企業,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合肥市獎勵補貼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入選平臺具備的條件
(一)依法登記設立。消費券發放平臺企業需持有國家金融主管或監管部門頒發在有效期內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等相關合法資質。近三年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二)具備較強的技術保障和風險管控能力。
1.風險管控機制健全。消費券發放領用順暢方便快捷,資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掛軟件搶券、消費券套現等不法行為發生。若發生或發現外掛軟件搶券、消費券套現等違法事件或跡象能及時有效處理。
2.按照消費券發放工作部署及統一要求,組織文旅消費券發放,確保活動期間消費者能夠在入選服務平臺發放渠道正常領取消費券、領券后到參與活動的商鋪分類核銷。
3.能自覺服從和主動配合政府部門監督管理。及時提供消費券發放數據及分析報告,主動配合審計和績效評價。按要求出具相關統計數據,包括消費券發放張數、金額、搶券用戶數、核銷用戶數、核銷筆數、核銷金額、核銷率、平臺及商戶配套優惠金額、拉動比、消費券核銷退款金額以及參與核銷商家數量等后臺相關數據,及時提供消費券發放數據報表及分析報告。
(三)具備較強的運營服務能力。
1.具備較強的用戶和商戶覆蓋能力。平臺覆蓋人群較廣,消費者認可度與使用率較高。
2.提供高效運營服務保障。能及時解決消費券發放、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回應社會關切,確保消費券發放平穩有序,客戶投訴妥善處理,有效防范輿情發生。
3.能夠利用平臺自有渠道配合開展活動宣傳。擴大消費券政策影響,提高活動知曉率和參與度。
(四)鼓勵平臺活動期間與財政投放資金配套相應自有資金并疊加商戶優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動效果,更好促進消費增長。本次消費券活動入選平臺將向配套自有資金和疊加商戶優惠多的平臺傾斜。
(五)活動結束后,按要求及時將剩余財政資金原路退回政府賬戶。
(六)能免費提供技術服務和平臺使用。
二、報名時間
2024年4月19日—23日
三、報名材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分公司或分支機構需提供本單位一級機構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二)資質證明材料;
(三)消費券發放方案(暫以2500萬元金額制定消費券發放方案,最終以市政府實際批準的金額調整執行);
(四)承接政府消費券發放經驗、與政府部門合作開展促消費活動情況等佐證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順序裝訂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掃描電子版一并提交)。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四、報名方式
請有意向承接此次消費券發放的平臺企業于4月23日16:00前將報名材料反饋我局。公告到期后,如果只有一家報名,不再另外組織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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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選平臺具備的條件
(一)依法登記設立。消費券發放平臺企業需持有國家金融主管或監管部門頒發在有效期內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等相關合法資質。近三年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二)具備較強的技術保障和風險管控能力。
1.風險管控機制健全。消費券發放領用順暢方便快捷,資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掛軟件搶券、消費券套現等不法行為發生。若發生或發現外掛軟件搶券、消費券套現等違法事件或跡象能及時有效處理。
2.按照消費券發放工作部署及統一要求,組織文旅消費券發放,確保活動期間消費者能夠在入選服務平臺發放渠道正常領取消費券、領券后到參與活動的商鋪分類核銷。
3.能自覺服從和主動配合政府部門監督管理。及時提供消費券發放數據及分析報告,主動配合審計和績效評價。按要求出具相關統計數據,包括消費券發放張數、金額、搶券用戶數、核銷用戶數、核銷筆數、核銷金額、核銷率、平臺及商戶配套優惠金額、拉動比、消費券核銷退款金額以及參與核銷商家數量等后臺相關數據,及時提供消費券發放數據報表及分析報告。
(三)具備較強的運營服務能力。
1.具備較強的用戶和商戶覆蓋能力。平臺覆蓋人群較廣,消費者認可度與使用率較高。
2.提供高效運營服務保障。能及時解決消費券發放、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回應社會關切,確保消費券發放平穩有序,客戶投訴妥善處理,有效防范輿情發生。
3.能夠利用平臺自有渠道配合開展活動宣傳。擴大消費券政策影響,提高活動知曉率和參與度。
(四)鼓勵平臺活動期間與財政投放資金配套相應自有資金并疊加商戶優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動效果,更好促進消費增長。本次消費券活動入選平臺將向配套自有資金和疊加商戶優惠多的平臺傾斜。
(五)活動結束后,按要求及時將剩余財政資金原路退回政府賬戶。
(六)能免費提供技術服務和平臺使用。
二、報名時間
2024年4月19日—23日
三、報名材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分公司或分支機構需提供本單位一級機構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二)資質證明材料;
(三)消費券發放方案(暫以2500萬元金額制定消費券發放方案,最終以市政府實際批準的金額調整執行);
(四)承接政府消費券發放經驗、與政府部門合作開展促消費活動情況等佐證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順序裝訂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掃描電子版一并提交)。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四、報名方式
請有意向承接此次消費券發放的平臺企業于4月23日16:00前將報名材料反饋我局。公告到期后,如果只有一家報名,不再另外組織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