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蕪湖市2023年度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
深入推進創業安徽行動,切實打造“創業蕪優”之城,根據《關于打造“創業蕪優”之城的意見》(蕪市發〔2021〕28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度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深入推進創業安徽行動,切實打造“創業蕪優”之城,根據《關于打造“創業蕪優”之城的意見》(蕪市發〔2021〕28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度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蕪湖市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范圍
凡符合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的《關于印發<蕪湖市扶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實施細則>的通知》(蕪人社秘〔2021〕326號)規定條件,開發更多就業崗位、實現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的創業創新服務平臺均可申報;申報載體名稱需含有“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字樣。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運營主體。運營主體為在我市注冊的獨立法人,有專門的運營管理機構,具備為入駐實體提供創業服務的資質和能力,實際運營1年以上。
2.發展目標和市場定位清晰,有明確的準入退出標準、幫扶措施、考評辦法等機制,可為服務對象提供創業培訓、經營管理指導、政策和信息咨詢等服務。
3.有相應的供電、供水、消防、通訊、網絡等基礎配套設施。
4.一產類:種養殖類總面積不少于100畝,現代設施農業類建筑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入駐創業實體不少于8戶,帶動就業50人以上,創業實體以從事農業生產、加工、銷售或從事種植、養殖行業為主。
二產類:建筑面積不少于8000平方米,入駐創業實體不少 于10戶,帶動就業100人以上,創業實體以從事工業生產加工行業為主。
三產類: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入駐創業實體不少于20戶,帶動就業120人以上,創業實體以從事服務業為主。
5.注重提升孵化質量,入駐企業數量、帶動就業人數、實際總營業收入等指標應持續增長。
三、申報程序
1.自愿申報。申報單位向所在縣級打造“創業蕪優”之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申報材料。
2.縣級初審。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對申報單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查,并實地考察,審核通過后上報市打造“創業蕪優”之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人社局),相關佐證材料裝訂成冊后留存備查。
3.市級審核。市人社局牽頭對各縣市區、開發區上報的申報單位進行實地查驗,組織專家或相關部門對通過實地查驗的申報單位進行評審并提出評審意見;經市打造“創業蕪優”之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同意后,在市人社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市打造“創業蕪優”之城工作領導小組確認。
四、申報要求
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嚴格按照申報條件和程序進行初審推薦,各申報單位須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提供真實、清晰的證明材料。對于存在偽造、編造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未嚴格按照申報條件和程序推薦上報的單位,經查實后,撤銷其申報資格;對在申報審核中有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各縣市區、開發區請于5月6日下午下班前將推薦申報材料(附件1、2)紙質及電子版各一份報送至市打造“創業蕪優”之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蕪湖市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范圍
凡符合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的《關于印發<蕪湖市扶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實施細則>的通知》(蕪人社秘〔2021〕326號)規定條件,開發更多就業崗位、實現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的創業創新服務平臺均可申報;申報載體名稱需含有“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字樣。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運營主體。運營主體為在我市注冊的獨立法人,有專門的運營管理機構,具備為入駐實體提供創業服務的資質和能力,實際運營1年以上。
2.發展目標和市場定位清晰,有明確的準入退出標準、幫扶措施、考評辦法等機制,可為服務對象提供創業培訓、經營管理指導、政策和信息咨詢等服務。
3.有相應的供電、供水、消防、通訊、網絡等基礎配套設施。
4.一產類:種養殖類總面積不少于100畝,現代設施農業類建筑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入駐創業實體不少于8戶,帶動就業50人以上,創業實體以從事農業生產、加工、銷售或從事種植、養殖行業為主。
二產類:建筑面積不少于8000平方米,入駐創業實體不少 于10戶,帶動就業100人以上,創業實體以從事工業生產加工行業為主。
三產類: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入駐創業實體不少于20戶,帶動就業120人以上,創業實體以從事服務業為主。
5.注重提升孵化質量,入駐企業數量、帶動就業人數、實際總營業收入等指標應持續增長。
三、申報程序
1.自愿申報。申報單位向所在縣級打造“創業蕪優”之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申報材料。
2.縣級初審。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對申報單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查,并實地考察,審核通過后上報市打造“創業蕪優”之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人社局),相關佐證材料裝訂成冊后留存備查。
3.市級審核。市人社局牽頭對各縣市區、開發區上報的申報單位進行實地查驗,組織專家或相關部門對通過實地查驗的申報單位進行評審并提出評審意見;經市打造“創業蕪優”之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同意后,在市人社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市打造“創業蕪優”之城工作領導小組確認。
四、申報要求
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嚴格按照申報條件和程序進行初審推薦,各申報單位須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提供真實、清晰的證明材料。對于存在偽造、編造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未嚴格按照申報條件和程序推薦上報的單位,經查實后,撤銷其申報資格;對在申報審核中有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各縣市區、開發區請于5月6日下午下班前將推薦申報材料(附件1、2)紙質及電子版各一份報送至市打造“創業蕪優”之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