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組織合肥市申報2023年支持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營收增長項目的通知
根據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合肥市促進“兩強一增”行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農〔2023〕43號)文件精神,現將組織申報2023年支持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營收增長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合肥市促進“兩強一增”行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農〔2023〕43號)文件精神,現將組織申報2023年支持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營收增長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合肥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營收增長項目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對象
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二、申報條件
1、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服務(煙草、橡膠、木材等除外),年營業收入2023年首次突破100億元、50億元、30億元、10億元、5億元;
2、積極吸納本市農村居民就業(本市農村居民就業人數占企業職工數比例不低于30%)。
三、申報時間
2024年4月20日前,申報主體登錄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同時報送紙質申報材料至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四、申報材料
申報主體需提供如下申報材料:
1.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2.合肥市農業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名稱變更的提供變更核準通知書);
4.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三個官方平臺的征信查詢報告;
5.招用本市農村居民人員花名冊;
6.2023年下半年工資發放表(備注本市農村居民員工);
7.第三方機構審核的企業年終報表和納稅申報表;
8.提供近3年企業財務報表(2021年、2022年、2023年)。
五、申報流程
(一)申報主體于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線上和線下申報。
(二)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項目初驗、公示并申請市農業農村局驗收。縣級公示內容包括申報主體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核定金額等,公示期5天,公示結束無異議或異議復審后申請市級驗收。
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供以下材料申請市級驗收:
1.申請項目驗收的報告;
2.縣級初驗的驗收報告;
3.項目驗收后的公示材料;
4.申報主體的申報材料。
(三)市農業農村局將組織第三方或專業技術人員對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項目將提交市聯合審核小組審核,聯審結果經公示后報市政府審定。
六、注意事項
1.信用報告應為最新查詢下載的報告,報告主體名稱與申報人保持完全一致。信用合肥網站只需要提供查詢截圖。
2.各地要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要求,完善項目程序,接受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監督檢查。同時,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報送相關材料。
合肥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營收增長項目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對象
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二、申報條件
1、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服務(煙草、橡膠、木材等除外),年營業收入2023年首次突破100億元、50億元、30億元、10億元、5億元;
2、積極吸納本市農村居民就業(本市農村居民就業人數占企業職工數比例不低于30%)。
三、申報時間
2024年4月20日前,申報主體登錄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同時報送紙質申報材料至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四、申報材料
申報主體需提供如下申報材料:
1.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2.合肥市農業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名稱變更的提供變更核準通知書);
4.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三個官方平臺的征信查詢報告;
5.招用本市農村居民人員花名冊;
6.2023年下半年工資發放表(備注本市農村居民員工);
7.第三方機構審核的企業年終報表和納稅申報表;
8.提供近3年企業財務報表(2021年、2022年、2023年)。
五、申報流程
(一)申報主體于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線上和線下申報。
(二)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項目初驗、公示并申請市農業農村局驗收。縣級公示內容包括申報主體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核定金額等,公示期5天,公示結束無異議或異議復審后申請市級驗收。
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供以下材料申請市級驗收:
1.申請項目驗收的報告;
2.縣級初驗的驗收報告;
3.項目驗收后的公示材料;
4.申報主體的申報材料。
(三)市農業農村局將組織第三方或專業技術人員對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項目將提交市聯合審核小組審核,聯審結果經公示后報市政府審定。
六、注意事項
1.信用報告應為最新查詢下載的報告,報告主體名稱與申報人保持完全一致。信用合肥網站只需要提供查詢截圖。
2.各地要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要求,完善項目程序,接受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監督檢查。同時,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報送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