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廬江縣遴選配方肥等新型肥料推廣應用生產企業的公告
為持續推進配方肥應用,鞏固巢湖流域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根據《合肥市農業農村局
合肥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巢湖流域主要農作物配方肥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的通知》(合農〔2024〕13號)等文件精神,現公開遴選配方肥和微生物菌劑生產供應企業,請符合遴選條件的肥料生產企業自愿申報。
為持續推進配方肥應用,鞏固巢湖流域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根據《合肥市農業農村局 合肥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巢湖流域主要農作物配方肥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的通知》(合農〔2024〕13號)等文件精神,現公開遴選配方肥和微生物菌劑生產供應企業,請符合遴選條件的肥料生產企業自愿申報。
安徽省獎勵補貼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企業資格條件
1、申報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生產廬江縣主要農作物推薦配方的配方肥或符合相關標準微生物菌劑的能力,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和財務管理體系健全。
2、申報企業營銷和配送網絡健全,農化服務能力強,具備全縣配送服務能力。為保障推廣服務質量,申報企業在廬江縣域內年配方肥銷售量應不低于100噸。
3、申報企業守法經營,近3年內無違法犯罪記錄,無制售假劣肥料的不良行為,無產品抽檢不合格等不良記錄。
二、申報材料
1、廬江縣配方肥等新型肥料推廣應用企業申請表(附件1);
2、廬江縣配方肥等新型肥料推廣應用企業經銷網絡備案表(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蓋章原件);
4、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5、產品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備案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6、企業生產場地、設施、設備和年生產能力證明材料;
7、承諾書(含資料真實性、無不良信用承諾等);
8、近半年產品檢測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
9、備案肥料產品符合廬江縣推薦配方、微生物菌劑符合相關標準的證明材料。
三、申報時間
請申報企業于2024年4月3日17:00前,將申報資料裝訂成冊密封,現場遞交或郵寄至廬江縣農業農村局農技推廣中心(廬江縣廬城鎮廬巢路39號),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關要求
1、廬江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對申報資料進行評審,申報的肥料生產企業發現有制售假劣肥料、配方肥和微生物菌劑產品抽檢不合格等不良行為的,將取消入選資格。
安徽省獎勵補貼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企業資格條件
1、申報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生產廬江縣主要農作物推薦配方的配方肥或符合相關標準微生物菌劑的能力,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和財務管理體系健全。
2、申報企業營銷和配送網絡健全,農化服務能力強,具備全縣配送服務能力。為保障推廣服務質量,申報企業在廬江縣域內年配方肥銷售量應不低于100噸。
3、申報企業守法經營,近3年內無違法犯罪記錄,無制售假劣肥料的不良行為,無產品抽檢不合格等不良記錄。
二、申報材料
1、廬江縣配方肥等新型肥料推廣應用企業申請表(附件1);
2、廬江縣配方肥等新型肥料推廣應用企業經銷網絡備案表(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蓋章原件);
4、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5、產品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備案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6、企業生產場地、設施、設備和年生產能力證明材料;
7、承諾書(含資料真實性、無不良信用承諾等);
8、近半年產品檢測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
9、備案肥料產品符合廬江縣推薦配方、微生物菌劑符合相關標準的證明材料。
三、申報時間
請申報企業于2024年4月3日17:00前,將申報資料裝訂成冊密封,現場遞交或郵寄至廬江縣農業農村局農技推廣中心(廬江縣廬城鎮廬巢路39號),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關要求
1、廬江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對申報資料進行評審,申報的肥料生產企業發現有制售假劣肥料、配方肥和微生物菌劑產品抽檢不合格等不良行為的,將取消入選資格。
2、經遴選備案的企業應積極參與廬江縣配方肥和微生物菌劑等新型肥料推廣工作,接受縣農業農村局工作調度,協助配合購肥主體開展補貼申報,并加大宣傳力度,共同促進配方肥和微生物菌劑等新型肥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