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業資訊
2024年認定政策!湖北省大學科技園申報條件、獎勵補貼
湖北省大學科技園2024年申報條件、獎勵補貼政策, 武漢市、黃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陽市、鄂州市、荊門市、孝感市、荊州市、黃岡市、咸寧市1、隨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縣級市: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需要申報的盆友可咨詢小編:
湖北省大學科技園2024年申報條件、獎勵補貼政策, 武漢市、黃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陽市、鄂州市、荊門市、孝感市、荊州市、黃岡市、咸寧市1、隨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縣級市: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需要申報的盆友可咨詢小編:
12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臥濤集團: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網站關鍵詞運營推廣、項目申報、工商財稅,股權設計、軟件開發、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專利商標版權軟著、科技成果評價)
武漢分公司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一、湖北省大學科技園認定申報條件
申請認定省級大學科技園的單位,應有固定的孵化場地,具有專業的管理機構、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服務機制,具有專業的孵化服務團隊,構建較為完善的創業服務體系,在孵企業應為高新技術領域創業企業。具體要求如下:
1.以具有科研優勢和學科特色的高校為依托,具有完整的發展規劃,發展方向明確。
2.具有邊界清晰、法律關系明確、布局相對集中、總面積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可自主支配場地;提供給在孵企業使用的場地面積應占科技園自主支配面積的60%以上;建有創業苗圃、創客空間、孵化器等創業載體。
3.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管理機構,實際注冊并運營時間在2年以上;具有專業服務團隊,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或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的服務人員數量,占總人員數量的60%以上。
4. 可整合高校和社會化服務資源構建較為完善的創業服務體系,提供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研發中試、檢驗檢測、創業投資、專業咨詢、創業輔導、創業活動等資源和服務。
5. 園內在孵企業不少于30家,產業領域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范圍,其中30%以上在孵企業擁有有效知識產權,50%以上在孵企業與依托高校有實質性聯系。
6. 在孵企業領域應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企業注冊地及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必須在大學科技園內。
7. 申請進入大學科技園的企業,需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劃分標準。
8. 有明確的企業入駐與退出標準,企業在大學科技園的孵化時間原則上不超過4年。
9. 單一在孵企業使用的孵化場地面積一般不大于1000平方米;從事航空航天、生物醫藥等特殊領域的單一在孵企業,一般不大于3000平方米。
二、湖北省大學科技園認定申報獎勵扶持:
第二十七條大學科技園所在地人民政府應貫徹落實省促進大學科技園建設發展政策,對高校科研人員轉化相應科技成果在大學科技園創新創業的,給予房租補貼等相應支持措施,充分釋放高校院所的智力優勢,引導塑造開放、多元的創新創業環境,促進地方產業轉型升級。
第二十八條高校應落實國家科技成果轉化法及相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成果轉化處置和收益分配政策。鼓勵高校探索成果轉化新機制創新,明確盡職免責條款,激發師生創新創業積極性。鼓勵高校試點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鼓勵高校3年內免費向園區內企業許可使用學校專利技術。鼓勵高校建設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積極創建國家技術轉移中心建設試點,形成示范帶動作用,促進高校技術轉移機構專業化水平整體提升,推動高校科技成果、專利等無形資產價值市場化評估評價。
第二十九條 支持高校將科研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和參與創業項目的情況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績效考核、收入分配、續簽合同等的重要依據。對于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對給予科技人員的股權獎勵,在取得時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在科技人員獲得分紅或者轉讓股權時,按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高校科技人員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或者離崗創業,經單位批準,可在國家規定時間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權利。對于大學生參加創新創業等活動可折算為學分,計入學業成績,允許大學生用創業成果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開展外國高層次人才服務“一卡通”試點,完善外國人才由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轉換機制。允許外國留學生憑高校畢業證書、創業計劃申請加注“創業”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
第三十條 省科技廳將省級大學科技園納入省級科技孵化器管理體系,根據《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 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20號)規定,落實大學科技園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增值稅優惠等政策。
第三十一條 對績效評價優良的省級大學科技園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大學科技園,對推動大學科技園發展績效顯著的高校,省科技廳、省教育廳在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生均經費分配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
第三十二條 定期組織省內大學科技園的培訓交流活動,強化協同合作、資源共享。對建設成效突出的大學科技園加大宣傳報道力度,總結推廣大學科技園在推動創新創業和服務高質量發展中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經驗,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全省大學科技園工作邁上新臺階。
12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臥濤集團: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網站關鍵詞運營推廣、項目申報、工商財稅,股權設計、軟件開發、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專利商標版權軟著、科技成果評價)
武漢分公司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一、湖北省大學科技園認定申報條件
申請認定省級大學科技園的單位,應有固定的孵化場地,具有專業的管理機構、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服務機制,具有專業的孵化服務團隊,構建較為完善的創業服務體系,在孵企業應為高新技術領域創業企業。具體要求如下:
1.以具有科研優勢和學科特色的高校為依托,具有完整的發展規劃,發展方向明確。
2.具有邊界清晰、法律關系明確、布局相對集中、總面積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可自主支配場地;提供給在孵企業使用的場地面積應占科技園自主支配面積的60%以上;建有創業苗圃、創客空間、孵化器等創業載體。
3.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管理機構,實際注冊并運營時間在2年以上;具有專業服務團隊,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或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的服務人員數量,占總人員數量的60%以上。
4. 可整合高校和社會化服務資源構建較為完善的創業服務體系,提供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研發中試、檢驗檢測、創業投資、專業咨詢、創業輔導、創業活動等資源和服務。
5. 園內在孵企業不少于30家,產業領域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范圍,其中30%以上在孵企業擁有有效知識產權,50%以上在孵企業與依托高校有實質性聯系。
6. 在孵企業領域應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企業注冊地及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必須在大學科技園內。
7. 申請進入大學科技園的企業,需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劃分標準。
8. 有明確的企業入駐與退出標準,企業在大學科技園的孵化時間原則上不超過4年。
9. 單一在孵企業使用的孵化場地面積一般不大于1000平方米;從事航空航天、生物醫藥等特殊領域的單一在孵企業,一般不大于3000平方米。
二、湖北省大學科技園認定申報獎勵扶持:
第二十七條大學科技園所在地人民政府應貫徹落實省促進大學科技園建設發展政策,對高校科研人員轉化相應科技成果在大學科技園創新創業的,給予房租補貼等相應支持措施,充分釋放高校院所的智力優勢,引導塑造開放、多元的創新創業環境,促進地方產業轉型升級。
第二十八條高校應落實國家科技成果轉化法及相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成果轉化處置和收益分配政策。鼓勵高校探索成果轉化新機制創新,明確盡職免責條款,激發師生創新創業積極性。鼓勵高校試點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鼓勵高校3年內免費向園區內企業許可使用學校專利技術。鼓勵高校建設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積極創建國家技術轉移中心建設試點,形成示范帶動作用,促進高校技術轉移機構專業化水平整體提升,推動高校科技成果、專利等無形資產價值市場化評估評價。
第二十九條 支持高校將科研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和參與創業項目的情況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績效考核、收入分配、續簽合同等的重要依據。對于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對給予科技人員的股權獎勵,在取得時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在科技人員獲得分紅或者轉讓股權時,按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高校科技人員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或者離崗創業,經單位批準,可在國家規定時間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權利。對于大學生參加創新創業等活動可折算為學分,計入學業成績,允許大學生用創業成果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開展外國高層次人才服務“一卡通”試點,完善外國人才由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轉換機制。允許外國留學生憑高校畢業證書、創業計劃申請加注“創業”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
第三十條 省科技廳將省級大學科技園納入省級科技孵化器管理體系,根據《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 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20號)規定,落實大學科技園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增值稅優惠等政策。
第三十一條 對績效評價優良的省級大學科技園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大學科技園,對推動大學科技園發展績效顯著的高校,省科技廳、省教育廳在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生均經費分配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
第三十二條 定期組織省內大學科技園的培訓交流活動,強化協同合作、資源共享。對建設成效突出的大學科技園加大宣傳報道力度,總結推廣大學科技園在推動創新創業和服務高質量發展中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經驗,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全省大學科技園工作邁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