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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房縣創業孵化基地、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創業培訓補貼
2024年房縣創業孵化基地、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創業培訓補貼整理如下,需要申報的企業可隨時咨詢:
2024年房縣創業孵化基地、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創業培訓補貼整理如下,需要申報的企業可隨時咨詢:
12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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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分公司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一)房縣加快創業孵化基地等創業載體建設。
對新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給予60萬元至500萬元的資金獎補,將市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標準放寬為“入駐孵化基地的經濟實體(含個體工商戶等)不少于30家”。除認定為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的要求入駐企業中大學生創業者比例不低于30%外,其他類型的創業孵化基地,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在市財政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的獎補基礎上,縣財政一次性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的運營補貼。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在市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100萬元的基礎上,縣財政一次性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20萬元的獎補。(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科經局、縣財政局)
(二)房縣加大對創業主體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入駐“雙創”平臺企業的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將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50萬元,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500萬元,對招用高校畢業生等人員就業的小微企業,未達到創業擔保貸款招用人員比例的,可按每新招1人申請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貸款超過300萬元的,財政再增加1%的貼息。其中,在校或者畢業5年內大學生創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由財政按政策給予貼息。加大全省返鄉創業示范園、返鄉創業示范項目的爭創力度,對成功入選的示范園、示范項目分別給予60萬元、10萬元資金獎補。對返鄉創業對象創辦經濟實體,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入駐孵化基地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殘疾人等實行稅費優惠政策。在政策期限內,對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等符合條件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在3年內以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當年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和個人所得稅。(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稅務局、縣財政局、人行房縣支行)
(三)房縣分類開展各層次創業能力提升培訓。
組織各類市場主體開展針對性創業培訓,對獲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800—1200元創業培訓補貼。對畢業學年大學生和初次創業三年內畢業生,給予1000—1500元的一次性創業培訓補貼。依托農村實用人才培育項目,分類開展生產型、經營型、技能服務型、技能帶動型、社會服務型5類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其中,生產、經營型培訓班培訓時間累計不少于15天,人均經費3000元;專業技能型和技能服務型培訓班培訓時間累計不少于7天(含理論培訓、實訓、參觀觀摩、考核),人均經費1200元,跟蹤服務不少于一年或一個生產周期;整村推進的脫貧戶專項生產技能培訓不少于2天,經費標準為每人每天200元。“十四五”期間,每年培訓800人左右。(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
(四)房縣優化“雙創”服務,舉辦“雙創”大賽。
依托“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等平臺,為入駐創業實體提供創業輔導、工商注冊、法律維權、管理咨詢、融資服務等創業創新服務。依托人才創新創業超市,加強互通信息、探討合作,促進創業項目、創業者及投資者有效對接,為小微企業提供高質量、專業性的創業服務。適時舉辦青年“雙創”大賽、職工“雙創”大賽、退役軍人“雙創”大賽、巾幗“雙創”大賽、農村實用人才“雙創”大賽等各行業多層次“雙創”大賽,選樹創業成功典型,加強人才交流與項目合作,對大賽獲獎項目給予2—8萬元不等的資金獎補。(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總工會、縣婦聯、團縣委、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五)房縣吸引高技術人才創新創業,推進項目成果轉化。
鼓勵各類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房縣領辦或合辦科技型企業。按照《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房縣企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房辦發〔2021〕24號)規定,享受在生活津貼、住房保障、子女就學、家屬就業、職稱晉升等方面優待。對新建院士工作站、新建專家工作站且有成果轉化的企業,經驗收合格后,在省市補助基礎上,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補。參與房縣特色產業研究院(中心)、縣內重大創新攻關項目的或者帶項目、資金、技術柔性引進的人才或省市創業團隊,按項目完成情況和成果轉化情況,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按照項目“一事一議”,給予企業或團隊、個人最多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科經局)
根據“雙創”平臺及“雙創”工作需要,各單位相關工作項目經費按原有資金渠道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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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縣加快創業孵化基地等創業載體建設。
對新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給予60萬元至500萬元的資金獎補,將市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標準放寬為“入駐孵化基地的經濟實體(含個體工商戶等)不少于30家”。除認定為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的要求入駐企業中大學生創業者比例不低于30%外,其他類型的創業孵化基地,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在市財政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的獎補基礎上,縣財政一次性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的運營補貼。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在市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100萬元的基礎上,縣財政一次性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20萬元的獎補。(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科經局、縣財政局)
(二)房縣加大對創業主體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入駐“雙創”平臺企業的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將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50萬元,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500萬元,對招用高校畢業生等人員就業的小微企業,未達到創業擔保貸款招用人員比例的,可按每新招1人申請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貸款超過300萬元的,財政再增加1%的貼息。其中,在校或者畢業5年內大學生創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由財政按政策給予貼息。加大全省返鄉創業示范園、返鄉創業示范項目的爭創力度,對成功入選的示范園、示范項目分別給予60萬元、10萬元資金獎補。對返鄉創業對象創辦經濟實體,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入駐孵化基地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殘疾人等實行稅費優惠政策。在政策期限內,對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等符合條件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在3年內以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當年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和個人所得稅。(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稅務局、縣財政局、人行房縣支行)
(三)房縣分類開展各層次創業能力提升培訓。
組織各類市場主體開展針對性創業培訓,對獲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800—1200元創業培訓補貼。對畢業學年大學生和初次創業三年內畢業生,給予1000—1500元的一次性創業培訓補貼。依托農村實用人才培育項目,分類開展生產型、經營型、技能服務型、技能帶動型、社會服務型5類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其中,生產、經營型培訓班培訓時間累計不少于15天,人均經費3000元;專業技能型和技能服務型培訓班培訓時間累計不少于7天(含理論培訓、實訓、參觀觀摩、考核),人均經費1200元,跟蹤服務不少于一年或一個生產周期;整村推進的脫貧戶專項生產技能培訓不少于2天,經費標準為每人每天200元。“十四五”期間,每年培訓800人左右。(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
(四)房縣優化“雙創”服務,舉辦“雙創”大賽。
依托“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等平臺,為入駐創業實體提供創業輔導、工商注冊、法律維權、管理咨詢、融資服務等創業創新服務。依托人才創新創業超市,加強互通信息、探討合作,促進創業項目、創業者及投資者有效對接,為小微企業提供高質量、專業性的創業服務。適時舉辦青年“雙創”大賽、職工“雙創”大賽、退役軍人“雙創”大賽、巾幗“雙創”大賽、農村實用人才“雙創”大賽等各行業多層次“雙創”大賽,選樹創業成功典型,加強人才交流與項目合作,對大賽獲獎項目給予2—8萬元不等的資金獎補。(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總工會、縣婦聯、團縣委、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五)房縣吸引高技術人才創新創業,推進項目成果轉化。
鼓勵各類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房縣領辦或合辦科技型企業。按照《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房縣企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房辦發〔2021〕24號)規定,享受在生活津貼、住房保障、子女就學、家屬就業、職稱晉升等方面優待。對新建院士工作站、新建專家工作站且有成果轉化的企業,經驗收合格后,在省市補助基礎上,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補。參與房縣特色產業研究院(中心)、縣內重大創新攻關項目的或者帶項目、資金、技術柔性引進的人才或省市創業團隊,按項目完成情況和成果轉化情況,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按照項目“一事一議”,給予企業或團隊、個人最多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科經局)
根據“雙創”平臺及“雙創”工作需要,各單位相關工作項目經費按原有資金渠道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