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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武漢經開區2023年“車谷英才” 科技服務人才申報條件、獎勵政策、程序及材料
武漢經開區2023年“車谷英才” 科技服務人才申報條件、獎勵政策、程序及材料,需要申報的企業有不明白的歡迎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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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分公司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一、武漢經開區2023年“車谷英才” 科技服務人才申報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應為申報單位近5年引進人才,在我區全職工作并繳納社保;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或同等職業資格)或在申報單位任中層及以上職務滿一年;或具有博士學歷;
3.年齡不超過 55 周歲(以申請認定時為準);
4.具有較強的科技服務能力,能夠促進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需滿足以下條件:
1.在武漢經開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為科技型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技術轉移、中試服務、科技中介等科技服務的機構,并通過區級及以上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或備案。(“科技型企業” 包括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
2.企業員工不少于10人(其中在我區實際繳納社會保險人數不少于5人);
3.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或中試服務收入不少于300萬元,上年度企業服務區內科技型企業不少于10家或中試服務次數不少于10次。
二、武漢經開區2023年“車谷英才” 科技服務人才申報政策支持
每年遴選不超過20名科技服務人才給予培養支持,每家企業申報不超過2人。對認定的科技服務人才,參照上一年度在申報單位任職工資薪金所得的10%給予獎勵,最高50萬。
三、武漢經開區2023年“車谷英才” 科技服務人才申報材料
(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車谷英才”申報書》
(二)申報人相關材料
1.身份證或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
2.小二寸相片電子版1張;
3.學歷學位證書和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注冊下載);具有海外學歷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等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明;
4.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中層及以上職務任職證明;
5.勞動(聘用)合同;
6.由稅務部門出具的2022年在本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明和納稅清單;
7.科技服務相關的榮譽稱號、成果獎項、服務評價、典型服務案例等證明專業能力的材料;
8.其他相關材料。
(三)企業相關材料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2.經審計的上年度審計報告,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全套(含利潤表、資產負債表);
3.企業通過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或備案相關證明材料;
4.企業人員名單(以在我區實際繳納社保人數為準,需附繳納社保證明);
5.服務區內科技型企業的清單或對外開展中試服務明細(需附相關證明材料,如服務協議、資金往來證明等)。
四、武漢經開區2023年“車谷英才” 科技服務人才申報程序
(一)申報。企業通過“武漢經開區人才政策申報平臺”進行網上申報,上報本單位符合資格條件的科技服務人才申報材料。
(二)評審。由區科技創新局統籌,組織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提名人選資格、獎勵金額進行聯審,研究提出建議人選名單。
(三)認定及兌現。科技服務人才建議名單經工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公示無異議的,發文公布,簽訂協議并兌現獎勵資金。
五、注意事項
(一)若存在提供虛假資料、重復獲取本獎勵資金等騙取資金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今后不再受理此單位申報;若已認定,追回已撥付的獎勵資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按程序納入失信名單。
(二)本通知實施過程中,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為準,與其他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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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漢經開區2023年“車谷英才” 科技服務人才申報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應為申報單位近5年引進人才,在我區全職工作并繳納社保;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或同等職業資格)或在申報單位任中層及以上職務滿一年;或具有博士學歷;
3.年齡不超過 55 周歲(以申請認定時為準);
4.具有較強的科技服務能力,能夠促進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需滿足以下條件:
1.在武漢經開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為科技型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技術轉移、中試服務、科技中介等科技服務的機構,并通過區級及以上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或備案。(“科技型企業” 包括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
2.企業員工不少于10人(其中在我區實際繳納社會保險人數不少于5人);
3.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或中試服務收入不少于300萬元,上年度企業服務區內科技型企業不少于10家或中試服務次數不少于10次。
二、武漢經開區2023年“車谷英才” 科技服務人才申報政策支持
每年遴選不超過20名科技服務人才給予培養支持,每家企業申報不超過2人。對認定的科技服務人才,參照上一年度在申報單位任職工資薪金所得的10%給予獎勵,最高50萬。
三、武漢經開區2023年“車谷英才” 科技服務人才申報材料
(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車谷英才”申報書》
(二)申報人相關材料
1.身份證或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
2.小二寸相片電子版1張;
3.學歷學位證書和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注冊下載);具有海外學歷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等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明;
4.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中層及以上職務任職證明;
5.勞動(聘用)合同;
6.由稅務部門出具的2022年在本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明和納稅清單;
7.科技服務相關的榮譽稱號、成果獎項、服務評價、典型服務案例等證明專業能力的材料;
8.其他相關材料。
(三)企業相關材料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2.經審計的上年度審計報告,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全套(含利潤表、資產負債表);
3.企業通過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或備案相關證明材料;
4.企業人員名單(以在我區實際繳納社保人數為準,需附繳納社保證明);
5.服務區內科技型企業的清單或對外開展中試服務明細(需附相關證明材料,如服務協議、資金往來證明等)。
四、武漢經開區2023年“車谷英才” 科技服務人才申報程序
(一)申報。企業通過“武漢經開區人才政策申報平臺”進行網上申報,上報本單位符合資格條件的科技服務人才申報材料。
(二)評審。由區科技創新局統籌,組織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提名人選資格、獎勵金額進行聯審,研究提出建議人選名單。
(三)認定及兌現。科技服務人才建議名單經工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公示無異議的,發文公布,簽訂協議并兌現獎勵資金。
五、注意事項
(一)若存在提供虛假資料、重復獲取本獎勵資金等騙取資金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今后不再受理此單位申報;若已認定,追回已撥付的獎勵資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按程序納入失信名單。
(二)本通知實施過程中,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為準,與其他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